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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情况介绍

发布时间: 2012-09-02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5 【大】 【中】 【小】 访问量:

江苏是2007年全国首批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省份之一,至今累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1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近40万人次。五年来,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呈现稳健增长态势,发放数量与管理质量并重,其关键环节就是实行了以“预申请”为核心内容的贷款申请资格审查。

一、贷款预申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目前,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和在学研究生共177.5万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8.74万人(约占16%),特困生14.2万人(约占8%)。从2007年起,各级财政加大了对高校学生资助的投入力度,仅2010年高校学生资助财政经费支出总额就达到9.6亿元,财政资助覆盖面超过在校生总人数的19%。与此同时,各高校还采取提取资助专项经费、积极争取社会捐助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经费投入。仅2010年全省高校就从事业收入中提取学生资助专项经费4.76亿元,以特困补助、勤工助学补助和减免学费等形式资助23.41万人,约占在校生总人数的13%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10年全省高校各类奖助学金支出总额达14.36亿元,资助学生28万人左右,生均资助5100元,资助覆盖面为15.8%。奖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支出,上述资助覆盖面已经接近全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在此背景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当用于解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因为财政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进行全额贴息,所以意愿贷款远超过政策确定的有效需求。从工作实践看,基层政府部门大多既不可能也不愿意严格按政策要求进行家庭经济情况核查。从本息回收的角度考虑,金融机构也宁愿将贷款发放给更有能力还款的大学生。因此,为实现省政府确定的“应贷尽贷”目标,我们有必要对申请贷款资助的学生进行审核,既保证所有符合政策规定的学生都能及时申请贷款,又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贷款。

20078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了具体程序。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后,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指定了专门机构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这就分别为审查在校大学生和应届高考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资格提供了条件。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组织实施

20078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了《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规定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普通高中学具体落实应届高中毕业班学生申请贷款资格审核工作,高校资助管理中心和院系具体落实在校生申请贷款资格审核工作。

() 应届高中毕业班学生预申请

我省应届高中毕业班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安排在春季学期开学后,具体程序如下:

1.每年3月底前,各普通高中依据往年发放高中助学金的情况,对本校高三年级准备参加高考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并对有贷款需求的学生进行摸底,初步测算出本校当年申请贷款的额度,报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所属普通高中贷款需求信息后,参照上年的贷款实际情况,提出当年本县(市、区)的贷款申请额度。

2.每年4,省教育厅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和省财政厅下达各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部署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的具体事项。

3.每年5月底前,各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所属普通高中将预申请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在高考录取阶段,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所属普通高中将学生录取信息录入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再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盖上高中公章后交给学生。

4.每年7-9月,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期间,高考录取新生凭《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和相关证件,到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资助中心业务人员在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核实学生申请信息后,即可在国家开发银行业务系统中办理贷款手续。

()高校在校学生预申请

1.每年3月底前,各高校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对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对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的在校生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和贷款需求汇总。对入学时已经通过新生贷款资格审核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高校原则上不再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对在校生中因家庭变故、突发事件等新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学生,高校按规定予以认定、进行贷款资格审核。

2.每年4,省教育厅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和省财政厅下达各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部署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的具体事项。

3.每年6月底前,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院系将预申请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后交给学生。

4.每年7-9月,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期间,在校大学生凭《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和相关证件,到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资助中心业务人员在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核实学生申请信息后,即可在国家开发银行业务系统中办理贷款手续。

()其他特殊情况学生预申请

1.对当年贷款资格审核结束后,因家庭变故、突发事件等新增的有贷款需求的高考录取新生,可持相关的证明材料到各县(市、区)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都会及时对其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信息补录入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交给学生。学生再凭《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和相关证件,到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2.对在省外普通高校就读、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的江苏籍学生,若入学前未经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则由其所在学校参照我省政策要求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贷款资格审核并将出具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需说明两方面内容,一是家庭经济困难,二是当年没有在高校办理助学贷款。学生凭校方材料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资格认定。资助中心确认后将其申请信息补录入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交给学生。学生再凭《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和相关证件,到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三、预申请与信贷风险可控性管理

经过五年的实践,我们认为实行预申请制度最大的优点在于信贷风险的可控性管理,即通过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审核,辅之以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完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发放和贷后管理的信息链。

()信息集中导入国开行业务系统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没有采用学生在线申请模式,在每年贷款受理之前,开行省行协调总行有关部门将预申请信息一次性导入开行业务系统。在贷款受理期间,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业务人员可从开行业务系统中直接调用学生申请信息,这样就免除了很大一部分信息录入工作量,同时有效提高了信息的准确率。

()贷款受理期间规范有序

由于采取了预申请,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学生资助中心和开行江苏分行,在正式受理之前,已了解各县(市、区)今年的申请人数和贷款规模,开行江苏分行据此印制和分发贷款合同。这样,开行江苏分行既避免了多印合同形成浪费,也没有因合同不足或发放不合理而造成贷款停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也能够根据本地预申请学生信息,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受理场所和接待时间。例如,他们可以在高考录取前先办理大学在校生的助学贷款申请,还可以将办理点延伸至申请人数较多的乡镇。

()便于风险补偿金的测算和预算安排

由于采取了预申请,省财政每年安排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时做到了心中有数。这几年省财政安排的经费预算都能得到保证,没有出现较大缺口或结余。各高校也都按照预申请信息安排学校应承担的风险补偿经费,为省里及时归集学校承担的风险补偿经费提供了保障。

()及时从开行系统导出贷款合同与发放信息

我们组织技术人员定期从开行系统中导出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信息和贷款发放数据,再将其导入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这样,高校和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也能在省系统中查看学生贷款信息。将来,这些信息还可以通过省学生资助网站向学生开放,让学生也能远程查看贷款情况,提醒他们及时还贷。

()辅助贷后风险管理

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阶段,我们组织技术人员从开行系统中导出所有借款合同的贷款回收信息(含应回收本息金额、时间,实际回收本息金额、时间,逾期本息金额和罚息等情况),再将这些数据导入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各高校和县(市、区)资助中心可以看到本单位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违约情况和排名,从而激励各单位加强贷后管理,降低违约的积极性,也为我省公正公平的开展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