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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教育部2008年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资助工作会议上的典型经验发言之(二)大连理工大学

发布时间: 2012-09-02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5 【大】 【中】 【小】 访问量:

贯彻国家奖学金制度 构建精英人才培育平台

大连理工大学

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为主要内容的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了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充分发挥了鼓励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作用,为高校创造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育人环境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大连理工大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深入实施扶贫助学励志工程,坚持将学生资助工作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不断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为辅助,社会资助和困难补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构建精英人才培育平台,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国家新资助政策为指导,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大连理工大学在充分认识国家新资助政策深远意义的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使之深入人心,发挥其最大的保障与激励作用。

(一)全方位多形式宣传,推进资助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我校积极做好国家新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将资助工作前置。通过将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制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宣传手册,大连理工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介绍》、《新生家长指南》等相关材料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使新生及其家长更加全面详细地了解新资助政策体系的具体内容。同时开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话“爱心专线”,安排专人值班接听专线,及时给困难新生答疑解惑、提供帮助。在新生报到时,设立“绿色通道”、“爱心超市”,实施“八送新生资助计划”,确保新生在入校伊始就能感受到来自国家及学校的关怀和温暖。

我校不断探索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资助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结合工作实际,综合运用贫困证明法、辅导员观察分析法、班级民主评议法、消费界定法、数学模型法等认定办法,构建了班级、级队、院系三级认定体系,实现了科学、合理、有效地认定学生的经济困难程度。学校对2004年开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优化和升级,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然信息、资助信息、学业信息、奖惩信息具体量化,参照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标准和资助原则对学生进行科学化、规范化资助。根据学生在一段时间内的经济状况、资助状况及获奖状况在系统内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红、黄、绿三级动态管理。

(二)大力完善资助体系,优化多元混合资助

大连理工大学始终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事要事,切实抓紧抓好,研究修订了《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定》、《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和《校内助学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和文件,从制度上保证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

学校针对不同资助项目的特点,将经济资助划分为有偿资助、无偿资助和奖励资助三种类型,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需要一定经济及劳动付出的资助措施纳入有偿资助体系;将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等不需要一定经济及劳动付出的资助措施纳入无偿资助体系;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激励性质的资助措施纳入奖励资助。学校通过对“有偿资助、无偿资助、奖励资助”等资助措施科学规划,合理调控,统筹安排,实行了三位一体的资助体系的良性运行,优势互补,确保了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至少获得一项资助,帮助其顺利地完成学业。

目前,我校在校学生中共有2,838人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当年发放1648.14万元,贷款学生占在校生的15%

2007年,我校有3,86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各类资助,人均受资助额度为4283元,资助覆盖率为99.1%。未获得资助的35名学生是因为本年度实习有较高工资收入,自己主动放弃受助资格。

科学规范评定,认真落实国家奖学金制度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以下简称国家奖学金制度)具有奖励和资助的双重效能,这项惠民政策在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享有教育机会的同时,进一步营造了创新智慧竞相迸发、精英人才大量涌现的良好氛围,是激发学生学习潜能、鼓励学生勇于创新的有效途径。大连理工大学始终坚持精英教育理念,将国家奖学金制度作为精英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国家奖学金评审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制定和细化相关管理办法,严格规范评审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制度实施的监督、评价和考核体系。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大连理工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作为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组织结构,在评审过程中坚持严格评定、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考核的基本工作原则,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最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就实施国家奖学金制度提出4项工作要求:要求各院系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奖学金评定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要求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严格执行“三公开、一公示”原则;要求评定过程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积极性,通过民主评选产生,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与树立学生典型相结合,使学生在评定过程中受到教育和激励。

(二)规范程序严格评审标准

大连理工大学严格执行“三公开、一公示”原则:即公开评比条件、公开评比方法和程序、公开推荐上报的名单,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生效。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托学生工作处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上报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认真审核和修改。审核无异议后,通过网络等载体,面向全校公示至少一周,方可上报教育部。

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是基于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基础之上。为更好的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大连理工大学目前正在进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的改革,将优秀学生奖学金划分为优秀学习奖学金(一等/二等)、精神文明奖学金、科级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按照新奖学金评选办法,国家奖学金的获得者必须是获得学习一等奖学金及其他至少一项单项奖学金。

(三)个人申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学校在评审中坚持个人申报制。即凡是符合专项奖学金基本条件和特别要求的学生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院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具备条件,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出申请的视为弃权。在个人申报,班级推荐的基础上,经过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初评、审核、公示,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国家奖学金评选必须在院系内组织打擂评比,寓教育于评选过程之中。

各院系必须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向各院系提出申诉,院系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学生对各院系仍有异议,可在本单位答复后3天内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起书面申诉,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学生本人。

(四)注重细节,做精做实做深

大连理工大学注重工作细节和标准化。学校统一制定了国家奖学金等相关专项奖学金的申报表,提出明确填表要求,成立了专门的国家奖学金材料审核小组。

凡是申报奖学金的学生都必须填写申报表;院系在评选的过程中,必须填写排序表;院系报送材料时,必须填写汇总表。申报表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申报理由、获奖情况、生活情况及辅导员评语等。每一项都有明确的填写目的和严格的填写要求。要求学生在填报过程中,内容要真实,用词要准确规范,格式要统一,事迹材料要生动朴实,真实感人,力戒空话、套话。

三、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制度的激励效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国家奖学金制度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教育契机和教育载体。高校应该充分挖掘这项惠民政策所包涵的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制度的激励效能,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

(一)实施励志教育

在国家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学校长年坚持开展十大学生标兵和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在校园内掀起了宣传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有效地激发了广大学生以优秀典型为榜样,树立良好的学风,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学校还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为主要成员组成“奋斗者的足迹”报告团,为新生及其他年级学生作先进事迹报告。报告团还在大连市各中学中开展“自强精神激励我”主题活动,宣传自强精神,并面向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一对一”义务家教,使得大学生在激励他人自立自强的同时也激发了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感,从而更加勇敢的应对生活中的各种困难。

(二)实施诚信教育

大连理工大学结合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将每年5月作为诚信教育月,坚持开展诚信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专题报告会,播放教育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录制的《贷款助学信用助人》宣传片,进行个人征信知识普及宣传工作,建立大学生个人诚信档案,汇编诚信案例,开展模拟诚信法庭、“我与诚信面对面”主题班会等活动,在校园内外营造重视诚信、践行诚信的热烈氛围。

我校还把国家助学贷款贷管理工作和学费收缴工作作为诚信教育的主要内容,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助理制度、还息提醒制度、欠息欠款追讨制度、违约学生曝光制度等,把诚信教育与贷款办理、学费收缴和对学生的关心、教育、要求有机结合。目前,我校所有新老机制国家助学贷款的违约率仅为6%,学费收缴率达到99.8%

(三)实施感恩教育

学校针对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各种助学金的学生群体,开展了“爱心奉献,回报社会”的教育活动,使他们在得到奖励和资助的同时,能够感激国家、社会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并将爱心继续传递。几年来,我们在市内的街道、社区、养老院、儿童村设立了一批爱心奉献基地,组织获奖和受助学生开展了清理海滩白色污染、校园卫生清理与绿化维护、送爱心到社区和街道、星海广场黄金周义务导游、火车站义务服务等活动,学生参加人数规模不断增加,在服务社会的同时,使学生得到了锻炼,展示了大工学子的良好风貌。

(四)实施责任教育

当前,大连理工大学正在广大学生中开展责任担当教育,学校将以国家奖学金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新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作为大学生责任担当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着重培养学生个人对祖国、对民族、对人类的繁荣和进步,对学校和家庭使命感和责任感;培养学生“自尊、自律、自强、自信”的责任意识。

(五)实施节俭教育

学校在广大学生中长期坚持开展“好书传递、爱心接力”活动,在毕业生离校前夕从高年级学生手中募集图书,并在毕业生的旧物交易会期间设立专门位置,接收同学们的捐赠。将募捐得来的学习用品及生活用品一部分赠送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另一部分则通过大连慈善总会转发给西部希望小学和其他社会弱势群体。学校还以追忆传统、公益劳动等活动为载体,开展节俭教育活动,使学生们在行动中体验节俭,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消费观。

新资助政策体系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细致关怀。新资助政策体系的建设,必将对高校培养更好更多的拔尖创新人才起到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大连理工大学将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学生资助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