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 李健明 吉爱存
【摘要】我国高校资助育人已从保障型转向发展型,但其绩效评价体系目前仍有不足之处。要在明确资助育人、绩效评价等概念基础上,借助项目产出模型、利益相关者理论和系统论,解决导向偏差、基础薄弱、体系欠缺、手段单一及反馈不足等问题。其实现途径为:打造政府、高校、第三方机构、学生四维评价主体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四步闭环”评定流程,安排“年度考核+中长期观察”等不同周期评定;设立反馈、激励、约束和应用转化机制,助推绩效评价与资源分配相协调。
【关键词】高校资助育人;绩效评价;精准资助;四维协同评价;成效评估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政府持续增加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保障力度明显加强。中国学生资助统计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普通高等教育阶段资助规模稳步扩大:2021年资助学生3925.77万人次,资助金额1450.40亿元[1];2022年资助学生增至4588.24万人次,资助金额1675.59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6.88%、15.53%[2];2023年延续增长态势,资助学生4529.63万人次,资助金额1854.38亿元[3];2024年资助学生达4495.61万人次,资助金额进步攀升至2176.42亿元,较2021年累计增长726.02亿元,增长幅度达50.06%[4]。
资助的本质是育人,因此,受助学生的全面发展是资助工作的重点目标。新时代,资助育人是“十大育人体系”的重要内容,其“扶困、扶智、扶志”相结合的理念不断深化。2022年教育部明确要求加强高校学生的资助工作,2024年进一步推出了多项政策,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从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从3300元提高到3700元,增加奖励名额、改进评审方式,同时提倡物质帮助、思想引领与能力培养相结合,助推资助工作向“保障发展并重型”转变。这意味着资助工作不再单纯追求资助的覆盖面,而是注重资助实效的提升和优化,确保资助能够真正促进受助学生的全面发展,助力学生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5]。
随着资助规模不断扩大,对投入效益和育人实效的审查变得愈加重要,《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2024年)》数据显示,实践中依旧有不少需要解决的难题,资助认定的准确性还有待提高。虽然2024年部门数据共享和“免申即享”机制开始推行,但通过核查比对、短信抽查、重点函询、实地核实等方式排查发现,存在重复名单、大龄学生等异常现象,说明仍有非困难学生领取助学金的情况。同时资助育人的形式单一,比较难契合“00后”学生多元化需求。虽然各地各校打造“入学、在校、就业”全周期资助育人链条,联合企业给予实习岗位超1万个、专属就业岗位近7500个,举办“资助育人·大国工匠进校园”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等品牌项目,但偏重资金发放而忽视育人引领的问题依旧存在。目前尚无全国性量化指标体系衡量资助育人成效,育人成果的跟踪反馈机制依然需要完善,这些阻碍了资助育人向纵深迈进。
现行绩效评价多注重政策执行与资金发放等行政事务,对育人成效的系统性反馈依然有不足,然而高校尚未完善资助育人绩效机制,在此背景下,开展资助育人绩效评价研究意义重大:理论上,可完善“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全链条框架,填补育人成效体系空白;实践中,能为精准资助、合理育人提供思路,推动资助工作从数量增加向质量提升转变,真正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重要目标,用教育公平夯实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
(二)研究思路
以高校资助育人从保障型向发展型转型为背景,紧扣“扶困、扶智、扶志”协同育人目标,具体研究思路为:首先,通过文献研究法,系统梳理国内外高校资助育人相关理论,如人力资本理论、成本分担理论、项目产出模型等,明确资助育人与绩效评价的核心概念,借鉴国内外研究中关于资助模式、评价体系的经验,构建以项目产出模型、利益相关者理论、系统论为支撑的分析框架;其次,结合学生资助发展报告数据及高校资助育人实践情况,基于文献研究形成的理论视角,剖析当前高校资助育人绩效评价在导向偏差、贫困精准性低、指标体系不健全、方法单一及反馈缺失等方面的困境;最后,围绕评价主体、流程规范、结果应用三大维度,提出四维协同、闭环管理、深度转化的优化路径,形成理论构建、现状分析、问题诊断、路径优化的完整研究逻辑,为完善高校资助育人绩效评价体系提供理论与实践参考。
二、高校资助育人绩效评价体系的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一)核心概念
1.资助育人
2017年教育部党组印发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将资助育人纳入“十大育人体系”,并确立其核心地位。“三全育人”理念下,资助育人并非单一经济帮扶,而是集物质资助、精神激励、道德教育与能力提升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因此,要突破“仅解困”的传统模式,通过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评定励志奖学金等多元路径,实现“扶困、扶智、扶志”的统一,在保障困难学生基本需求的同时,培养其综合能力与社会责任感,引导其将个人成长与民族复兴使命相融合。综上,资助育人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由各级资助管理机构与高校通过“学校、学院、班级”协同机制整合资源,实现物质帮助、思想引领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的育人实践。
2.绩效评价
“绩效”有“绩”(成绩)与“效”(效益)两重含义。不同于传统教育评定,教育绩效评价注重资源导向,顾及人、物、信息资源的配置使用,平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点是过程与结果并重、定量与定性融合、外部与内部评定相辅相成。基于此,本研究的绩效评价是评定主体按照特定教育目标,借助多维度指标体系,融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针对教育活动的资源配置、执行环节及融合成果实行的系统性价值判断。
3.资助育人绩效评价
学界尚未明确资助育人绩效评价的统一定义,其关键在于突破“重资金发放、轻育人成果”的传统限制。赵炳起提出包含“工作行为”(贫困生认定、资源配置等)和“融合成效”(社会效应、政策效益)两个维度[6];钟一彪则强调关注受助学生平等发展机会,而非单纯解决困难[7]。融合现有研究,应特别注重“育人服务链”全流程,而不只是看资助资源准确投放与流程规范,同时还应关注受助学生思想道德、学业、实践能力等成长效果和资助管理机构工作成效。综上,本研究界定资助育人绩效评价为:以育人为重点导向,面向各级资助管理机构和受助学生,借助合理指标体系,对资助资源配置、育人环节及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的全面性分析活动。
(二)理论基础
1.项目产出模型
1996年美国联合募捐会提出“投入、活动、产出、成果”项目产出模型,该模型划分项目运行的四个阶段,分别为资源、执行行为、可量化工作量、长远效益跟目标达成度,四者形成完整的价值转化链条。高校资助育人工作与该模型高度契合:资源投入是政府财政资金与政策帮扶;过程,包括奖助学金发放、家访宣讲等详细行动;直接产出表现为资助,包含资助人次、资助金额等明确结果;育人成果体现为学生在学业、思想等方面的发展。因此,据此可建立“资源投入、过程实行、直接产出、育人成果”观察维度,以实现全流程详细剖析。
2.利益相关者理论
本研究将利益相关者理论当作指标体系设计价值校准依据。利益相关者理论1963年由斯坦福研究所首次提出,1984年弗里曼构建了其理论体系。该理论重点是找到且协调“跟组织目标实现相关的个人和群体”的正当需求。在教育领域,高校资助育人包含政府、学校、捐赠企业、学生及学生家庭等多方利益相关者。只有明确各方重点需求,才能保证体系全面且方向多样。
3.系统论
本研究借助贝塔朗菲创立的系统论确立整体性立场,重点是将研究对象看作有机整体,主张要素关联互动和整体功能,为繁复工作给出方法论依据。高校资助育人是多要素动态系统,包含主体(政府、学校、学生、社会机构)、流程(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等闭环)、内容(物质资助、思想引领、能力开拓),应多维度融合。在系统论指导下,将反馈贯穿“投入、育人、成才”全环节,顾及单一指标与整体效果,借助闭环反馈助推系统不断完善。
三、高校资助育人绩效评价体系的现状分析
(一)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开展现状
2024年,我国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在政策完善、资源投入、管理改善和形式创新等方面稳步推进,形成多维度、广覆盖的格局,为绩效评价提供了实践依据。
国家进一步完善多元混合资助框架,实现了普通高等教育阶段资助政策的全方位覆盖。根据2024年的情况,国家继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免除2024年及其之前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2024年内应偿还的本金经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2024年减免利息约27亿元,惠及学生超504万人,近29万人申请延期偿还本金共计21亿元。同时,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通知,调整了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资源投入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明显提升。2024年,资助普通高等教育学生4495.61万人次,资助金额2176.42亿元。其中,发放国家助学贷款955.18亿元,比上年增加255.49亿元,增长36.51%,占资助资金总额的27.99%。各级财政在资助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2024年学生资助资金中,各级财政投入共计2215.71亿元,比上年增加54.99亿元,增长2.54%。
管理数字化转型加快,精确化程度持续提高。教育部和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联等部门数据互通共享,比对下发脱贫家庭等13类特殊群体学生信息,为各地各校明确资助对象提供了可靠依据。同样,各地高校尝试运用数字化管理模式,助力资助管理由经验判断转向数据决策。数字化、便捷化的新媒体技术能够使教育者更加清楚地把握学生实际需求,深挖资助育人工作内涵,促进资助育人体系不断完善和成熟[8]。
育人模式逐步向全方位、精细化升级。各高校建立全体成员加入、多部门协作的资助育人机制,把物质帮助与思想引领、能力培养有机融合,通过举办“资助育人·大国工匠进校园”“争做助学逐梦人”等主题活动和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励志讲座等日常活动,引领受助学生的价值取向。同样,通过树立优秀受助学生典型、开设“青春榜样”宣传栏目等方式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用勤工助学、学业帮辅等形式提升受助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学业水平,助推资助工作转向“发展型”。
(二)高校资助育人绩效评价的实践困境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校资助工作的主要矛盾也从单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需求与家庭经济拮据的矛盾,转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元发展和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资助治理水平不能及时跟进之间的矛盾[9]。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评定方向出现偏差,育人成果缺乏关注。目前绩效审核依旧以政府主导的行政考核为重点,重心放在政策执行、资金发放、信息提交等流程性事务上,如资助款项是否按时足额到位、档案材料是否规范齐全、系统数据是否准确等,而对资助育人核心目标实现程度的关心不够。现有指标体系中,量化标准多集中于资助人数、资金规模等投入、产出类数据,而对受助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水平、实践能力、心理健康等方面缺乏有效衡量,以致出现偏重资助而忽略育人、看重流程却轻视成果的情况,比较难以体现资助育人的整体效果。
资质判断基础薄弱,认定与分析衔接不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绩效评价的合理性,但目前机制依旧存在不足。虽然数字化系统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支持,但部分地区信息更新滞后、跨部门数据共享不足,致使认定中可能出现错判,出现非困难学生占用资助资源的情况。这种认定环节的偏差让绩效评价缺乏可靠的基础,不容易准确判断资助资源的配置能力与实际效用。此外,评定体系也未与认定结果形成联动的机制,无法根据受助学生的实际困难与需求差异实行分层分类评判。
指标体系不够完善,系统性和针对性仍需加强。现行指标多为通用性、程序性指标,没能全面顾及资助育人全流程。结构上,指标多侧重投入与活动部分,比如财政资金到位率、资助项目覆盖率、活动次数等,而对产出的质量部分(如受助学生学业合格率、就业水平)和成果的长期效益部分(如受助学生社会责任感、回馈意愿)提及较少。指标设计没能全面顾及利益相关者的多元诉求,对政府看重的资金效益、学校注重的管理效能和学生关心的发展需求,缺少整体协调。另外,未根据不同类型资助项目(如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的育人特点设置差异化的标准,导致结果缺乏针对性和实用价值。
评定方法单,反馈机制不足,工作改善受到限制。目前绩效评价主要依据定量考核和定期检查,依赖报表数据和书面材料审核,缺少深度调研与长期跟踪手段,难以全面掌握育人动态变化跟实际成果。更突出的问题是,多数高校尚未建立常态化的反馈和应用机制,不能及时将反馈成果转化为改进资助育人的具体措施,无法形成闭环管理,阻碍了资助育人工作的良性发展。
数据支撑体系不完善加重了实际操作困难。数字化管理平台虽已初步搭建,但各系统间的数据融合度较低,资助管理、学业成绩、就业发展等数据分散于不同部门,没能形成统一的绩效数据库。此外,由于缺少对受助学生成长轨迹的长期数据追踪,难以做育人成效的纵向对比分析,致使结论多依赖于短期静态数据,缺乏合理性和预见性,无法为资助育人工作的长远规划提供可靠依据。
四、高校资助育人绩效评价体系的优化路径
(一)明确评价主体与职责划分
建立多元协同的评定主体体系,厘清职责边界,是增强资助育人绩效评价体系公正性的重点前提,因此,需建立“政府主导、高校主责、第三方加入、学生反馈”的四维框架,借助权责互补形成工作合力。
政府层面承担统筹引领和监督职责。教育部应发挥顶层设计功能,制定全国统一的评定纲要,明确重点与原则、基本维度与标准底线,保证各地各校评定工作时有据可依,同时负责组织跨区域绩效考核和专项督查。省教育厅统筹工作安排、结果审定和问题整改,重点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政策执行的到位率等核心内容。财政部门需要同步履行资金监管职责,跟踪资助资金从拨付到使用的全流程。政府部门还应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协调民政、残联等单位共享数据资源,为相关工作给予可靠的基础信息帮助。
高校承担评定主体的职责。校内要成立由学生工作处牵头,教务处、财务处、团委,以及二级学院共同参与的评定工作组,实现分工负责、协同联动。学生工作处负责整体评定工作,包括制定校内细则、协调各部门数据对接、开展日常监控;教务处重点关注受助学生学业发展指标的统计和分析,如合格率、绩点增进幅度等;财务处实行资助资金使用效益的内部审计;二级学院承担受助学生思想表现、实践行动等定性指标的初步评定。此外,高校还要设立校内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公开评定标准、步骤与初步结果,保证工作透明化。
第三方机构承担专业评定和鉴证职责。第三方机构有中立性与专业性特点,能有效弥补政府和高校自评的不足。重点职责包括开展独立的满意度调查、进行专业化数据分析与成效分析,以及对评定环节的合规性进行鉴定。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等形式展开满意度调查,以确保结果客观可靠。第三方机构需出具独立分析报告,着重分析资助育人的亮点与不足之处,为政策施行和高校实践指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向。
畅通学生主体评价参与的渠道。学生作为直接受益者,其反馈的内容是评价的依据。应建立常态化反馈机制,明确知情权与表达权,通过受助学生代表议事会、线下座谈会、线上专属端口及定向问卷等,收集资助认定、育人活动、帮扶需求等方面的意见。明确学生意见要在3个工作日内响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的闭环时限。在评价指标中赋予学生满意度较高权重,吸纳优秀受助学生代表参与评价细则制定、指标审议与过程监督,保障评价贴合学生需求。
(二)规范评价流程与周期设置
建立标准化流程和差异化周期体系,是保障教育资助工作有序开展、提升结果时效性的核心。需要以流程闭环化、周期合理化、操作规范化为目标,建立全链条管理机制。
建立“四步闭环”的标准化流程。第一步是前期准备阶段,评定周期开始前1个月完成方案制定、指标细化和人员培训,明确数据采集清单与责任主体,高校提前整理受助学生的学业数据、资金使用凭证等材料。第二步是多维数据采集阶段,应采取系统取数为主、人工核验为辅的方法,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获取资助人次、资金额度等量化信息,融合高校自评材料、第三方调研数据和学生反馈内容,建立完整的评定数据采集。第三步是融合研判阶段,组建含有政府人员、高校专家、第三方分析师在内的评审组,采用定量评分与定性分析的方式,完成各项指标的融合打分,划分成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列出详细问题清单。第四步是结果反馈阶段,评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评定组织方需要向被评定单位书面告知结果,详细说明得分状况、亮点指标、不足之处与加强方向。
设置“年度考核+中长期观察”的差异化周期。年度考核关注短期成果和流程规范,按自然年度实行常规化检查,重点跟踪资助资金发放速度、认定精准度、育人活动频率等动态数据,通过年度考核能快速找到政策执行中的明显问题,如资金延迟拨付、活动表面化等,为后续改进工作提供参照。中长期观察则侧重长远成效与发展走向,按35年为一周期展开融合审视,重点关注受助学生的成长轨迹和发展质量,如就业竞争力、社会责任感、回馈社会意愿等长效指标。另外还要审视资助政策的持续性与育人形式的精准性,“双一流”高校、高职院校等不同类型院校,可在周期安排上作适度区分,比如对开展资助育人形式创新试点的高校,可增加中期专项检查频率。
建立“技术赋能+全程留痕”的规范化操作机制。利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自动提取与初步分析,如借助系统设定申请条件与限制规则,自动核验资助项目执行的规范性。同时搭建线上工作平台,实现自评材料提交、审核审批、结果公开等环节的清晰管理,保证全程可追溯。制定操作手册,明确数据采集标准、评分规则、争议处理流程等内容,定量指标需要注明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建立争议复核机制,高校或学生提出异议申请后,由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复核,保证结果的公信力。
(三)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转化
助推评定结果从考核数据向改良动力转变,建立反馈、整改、激励、改良的闭环机制,是发挥绩效评价导向作用的关键所在。要改变评而不改、改而无效的现状,让评定结果融入政策完善、资源配置和育人实践各个环节。
建立准确反馈与定向整改措施。结果反馈要做到分层分类、准确到人。政府方面,重点指出区域资助政策执行中的偏差与资金使用效果不佳之处,比如,某地资助资金覆盖率达标但育人活动参与率低,这就需要明确改进的方向。高校方面,采取“整体报告+问题清单+改良方案”方式,规定执行整改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针对重发放、轻育人现象,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制定育人活动的改善方案,二级学院方面则关注详细指标不足之处,如受助学生学业合格率较低,则可制定一生一策的学业帮扶计划。建立整改跟踪督查制度,由评定组织方对整改情况开展复查,把整改效果列入下一轮评定指标,形成评定、整改、再评定的良性循环。
构建与资源配置挂钩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将评价结果与资助资金分配直接关联,建立以评促优、奖优罚劣的资源配置模式。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高校,可按一定比例增加下年度资助专项资金额度,优先支持其开展育人模式创新。对不合格的高校,采取核减资金、约谈整改等措施。
同时,将评价结果纳入高校综合考核体系,可参照安徽省做法,将直属高校评价结果纳入学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民办高校评价结果纳入年检范围,形成硬性约束。在高校内部,将二级学院评价结果与评优评先、绩效分配挂钩,对表现突出的学院给予表彰与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学院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推动评定结果助力政策完善与形式创新。教育行政部门需要定期汇总分析全国数据,归纳共性问题,总结典型经验,为政策修订提供参考。对评定中发现的特殊困难学生识别不准确问题,可以把更多特殊群体纳入资助范围;对育人活动形式单一的共性短板,可组织编写优秀育人实例集。高校需要依据结果修改育人方案:对受助学生实践能力薄弱的情况,要增加勤工助学岗位,搭建校企合作实践平台;对思想引领成效不足问题,要加强扶困、扶智、扶志三维育人形式,开展励志教育和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同时,要建立结果分享机制,加强高校间的交流,助力形成各具特色的资助育人方式。
完善公开和宣传机制,保证信息透明。设立分级公开制度,政府定期发布资助育人绩效白皮书,展示资金使用情况和受助学生发展数据。高校在学校官网公示年度结果与整改情况,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典型宣传,对表彰评定结果为优秀的高校与个人,通过媒体报道、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其先进做法,如宣传资助育人成效显著的高校在准确认定、能力培养等方面的创新举措,争取形成以点带面、整体协同推进的良好态势,助推资助育人工作向发展型转变。
五、结论
在高校资助育人工作从保障型向发展型转变的背景下,绩效评价体系需要不断改进,以满足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高校资助育人绩效评价体系改良的关键在于突破重资金发放、轻育人效果的传统束缚,做到对资源投入、过程执行、直接成果、育人成效全流程的整体考量。目前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在政策措施、资源投入与数字化管理方面取得明显成果,但绩效评价体系依然有导向偏差、准确程度不足、指标体系欠缺、方式单一及反馈缺乏等问题,通过四维评定主体协同、标准化流程规范、结果深度转化的改进措施,可明确政府、高校、第三方机构和学生各自的职责分工,建立闭环评定流程,设立激励与反馈整改机制,助推评定和实践紧密结合。
要细化受助学生思想成长、社会责任感等指标的量化方式,融合大数据技术,建立受助学生成长轨迹追踪系统,实现育人效果的长期动态跟踪。针对不同类型高校和资助项目的特点,构建分类指标体系,以增强准确性与适应性。技术应用层面,需打破信息壁垒,建立统一的绩效数据库,借助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评定数据的自动分析与预警。同时,通过利益相关者的协同加入,拓宽社会力量和学生群体的反馈渠道,形成多元共治的格局。在实践推广时,可挑选部分高校试行,总结完善后逐步铺开,助力高校资助育人绩效评价体系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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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