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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信息报送与公布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9-02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7 【大】 【中】 【小】 访问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各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问题。随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地政府、各高等学校以及有关金融机构工作力度的不断增大,特别是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新机制实施后,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已初步形成,有力地保证了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中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在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推进中,各地和许多高等学校创造出了一些好的经验,值得推广宣传。同时,各地和高等学校的工作在不同方面、不同程度上还存在问题,需要研究改进。目前,各地和高等学校不断向我中心报送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信息,有的得到了教育部有关领导的批示,有的被《教育部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简报》采用,有的被推荐到有关新闻媒体刊载。为了鼓励各地、各高等学校进一步重视和做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有利于我中心随时掌握工作动态,了解各方面的情况,我中心研究决定建立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信息报送与公布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工作取得的成绩;

2、工作中积累的好的经验和做法;

3、目前存在问题,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4、重要调研成果和理论研究成果。

二、信息处理

对于反映工作取得重大成绩,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的信息,我中心报告有关领导,编印《教育部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简报》,并争取送有关新闻媒体刊载;对于反映工作上存在重大问题的信息,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商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解决;对于重要调研成果和理论研究成果,将在今后完善政策时参考。选择有利于促进工作开展的工作信息和调研与研究成果,刊载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的“工作动态”、“理论探讨”栏目上。

三、信息量化考评与公布

我中心每季度将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各中央部属高校为单位,对收到的信息进行量化考评,并根据各单位全年四个季度的积分进行年终考评。考评结果公布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www.xszz.cee.edu.cn/www.csa.cee.edu.cn上。

各单位当季报送信息积分计算方法:每季得分=报送条次×1分+部领导批示×6分+司局领导批示×3分+《教育部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简报》单篇采用×6分+教育部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简报》综合采用×3分+新闻媒体单篇采用×6分+新闻媒体综合采用×3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单篇采用×4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综合采用×2分。

多位领导在同一信息件上批示不重复加分;同一信息件被几种载体同时采用,取最高分计算,不重复加分。教育部办公厅及有关司局转送我中心的信息,参照本通知第二条办法处理,并进入量化考评。

四、报送信息注意事项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的信息,经主管厅(委)领导签发后报送我中心,地方所属高校必须通过本省(区、市)的教育厅(教委)报送信息;各中央部属高校的信息,经主管校领导签发后报送我中心。

2、请各单位贴近工作形势需要报送信息,把好信息编写质量关。

3、报送信息同时通过纸质和电子邮件报送。中央部属高校直接向我中心报送,地方高校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向我中心报送。

 

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注:本通知已发送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