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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指南》的通知(教助中心〔2006〕20号)

发布时间: 2012-09-02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7 【大】 【中】 【小】 访问量:

教助中心〔2006〕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为了进一步做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让考入公办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大学生在入学前都能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让贫困家庭学生了解办理贷款的基本要求和程序,消除顾虑及时到校报到,2005年,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财务司和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共同编印了《国家助学贷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通过各省级学贷中心、各公办普通高校将《指南》免费发放到了秋季考入公办普通高校的所有全日制新生手中。据各地、各高校反映,《指南》增强了广大高校新生对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和贷款办理程序的了解,对学校和经办银行组织学生申请办理贷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经教育部财务司和财政部教科文司同意,2006年,由我中心继续组织实施《指南》的免费发放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指南》免费发到今年秋季考入公办普通高校的所有全日制新生手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指南〉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05〕19号)的精神以及教育部财务司和财政部教科文司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南》的发放工作,协调属地内所有高校(包括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高校)的发放和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公办普通高校必须在今年秋季被录取的全日制新生录取通知书中夹送《指南》,保证今年秋季被录取的全日制新生人手一册。

二、发放《指南》的程序:由承担印制《指南》工作的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负责联系在京运输公司,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今年的高考招生计划(包括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高校),将《指南》发送到省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省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根据本地区今年的高考招生计划,负责将《指南》发送到辖区内的所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各高校负责将《指南》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给本校今年录取的全日制新生。

三、印发经费。印制费用由中央财政统一安排。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央财经出版社将《指南》运至各省(自治区、致直辖市)的费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贷中心将《指南》运至各高校的费用,由中央财政安排一定的补助经费。

运发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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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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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教科文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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