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各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国家新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的精神,深入宣传党和国家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成效,营造社会各界拥护落实新资助政策的良好氛围。各地、各学校应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做好普通高校和中职学校新资助政策实施成效的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
1.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典型事迹;
2. 在国家励志奖学金激励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
3. 国家助学金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方面的成效;
4. 与之前的国家资助政策相比,新资助政策带来的变化;
5.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和发放过程中,学生讲诚信、讲谦让的感人事迹;
6. 获得资助的家庭困难学生或其家长的感恩之情,回报社会的典型事迹;
7. 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国家各项新资助政策的反响或语录
8. 其他在新资助政策的帮助下,值得推广的典型事迹或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工作要求
1.按照《关于建立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信息报送与公布制度的通知》(教助中心[2005]46号)的要求,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工作信息报送机制,长期做好学生资助的宣传工作。
2.宣传工作考核。宣传工作成果将纳入年终各项工作考核当中,并作为普通高校下一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的考虑因素。
3.近期报送内容。请选取宣传工作重点内容4~5条,于近期报送。
三、报送方式
1.请以纸制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
2.如有问题,请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