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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通知(教助中心[2008]28号)

发布时间: 2012-09-02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7 【大】 【中】 【小】 访问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各地、各高校和有关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及“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每年资助40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极大地保证了高校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为使今年高考入学的新生及时了解国家制定的各项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使家庭存在经济困难的学生消除顾虑,按时报到入学,财政部和教育部共同对《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07年版)进行了修订,并委托西安西正印制有限公司印制了《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08年版)(以下简称《简介》),拟向今年考入普通高校的所有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新生免费发放。为做好《简介》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必须高度重视《简介》的发放工作,安排《简介》由本省(区、市)首府运至辖区内各普通高校(包括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运输费用,指定本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简介》的接货和发放,监督检查各普通高校向学生寄送《简介》。普通高校必须在寄送录取通知书中夹送《简介》,保证今年秋季被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新生人手一册。

二、《简介》发放程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省(区、市)今年的高考招生计划,负责组织西安西正印制有限公司将《简介》发送到全国各地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本地区今年的高考招生计划,负责将《简介》发送到辖区内的所有普通高校(包括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各普通高校负责将《简介》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给本校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新生。

三、财政部、教育部将利用检查、调研等机会,通过资助热线电话、人民信访等途径,检查各普通高校寄送《简介》的情况。如发现问题,将给予严厉批评。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