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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信息报送方式变更的通知(教助中心[2009]16号)

发布时间: 2012-09-02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7 【大】 【中】 【小】 访问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计划单列市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推动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信息广泛交流,近日我中心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信息报送的方式进行了调整变更,现将调整变更内容通知如下:

一、 信息以纸质文件报送,纸质文件寄送: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信息法律处,邮编100816;联系人:于立影,联系电话010-66092039,传真010-66092018

除纸质方式报送外,同时将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tudentloan@moe.edu.cn;各单位还可登录全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公共网网址:http://xsz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xszz.chsi.cn),通过近期即将开通的“工作简报”模块上传信息。

二、 中央部属高校直接向我中心报送信息,地方高校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资助中心向我中心报送信息。

 

 各地各高校应进一步加强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信息报送的领导和重视,继续按照关于建立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信息报送与公布制度的通知》(教助中心[2005]46号)的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OO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