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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本息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131号

发布时间: 2015-11-30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7 【大】 【中】 【小】 访问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助学贷款工作不断向前推进,助学贷款发放金额持续增长的同时,本息回收工作压力逐年增大。国家助学贷款的顺利回收是这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和国开行各分行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合作,提升本息回收工作成效,确保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不断完善本息回收工作机制

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本级政府对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发挥政府的领导、组织、协调作用,充分调动乡镇政府、村居委会、高中等各方力量,多渠道积极联系进入还款期的借款学生和家长,发送还款通知,督促学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各高校和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密切配合,将高校贴近学生、掌握就业情况的优势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贴近学生家庭、便于联络学生家长的优势相结合,强化信息共享和管理联动,积极协助对方更新、补充学生及其家长的通讯方式,加强对学生的跟踪管理和联络催收,共同做好贷款回收工作。

二、提早准备,突出重点,不断提高本息回收工作水平

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当地国开行分行及早制定年度回收工作方案,重点关注开办业务早、余额大、回收任务重的县区和高校,推动其深化管理机制,创新风控手段,做好本息回收工作。同时,督促开办业务晚、贷款尚未大规模进入回收期的县区和高校,强化贷后管理意识,明确回收是助学贷款工作的生命线,吸收先进管理经验,筑牢本息回收工作基础。

三、加强宣传,为借款学生提供便捷还款服务

各级教育部门和各高校应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介加大诚信教育宣传力度,使借款学生和家长充分知晓逾期不还助学贷款对个人信用产生的负面影响,政府有关部门和经办银行催促还款是帮助借款学生维护好个人信用。同时,广泛宣传“国家开发银行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加强舆情监控,妥善处理咨询投诉,积极做好政策的解释说明工作,消除误解,为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高校和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加快安装并推广中国银联助学贷款还款专用POS机,力争实现POS机还款渠道全覆盖,为借款学生和家长提供更便捷的还款服务。

四、大力促进学生就业创业,为本息回收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地方教育部门和高校可联合当地国开行分行,通过介绍招聘信息、举办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搭建就业桥梁,积极促进学生就业创业。在提高学生还款能力的同时,将生源地、就学地和就业地紧密连接,把学生、家长、高校和就业单位等信用相关者联结成一道风险防范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解决学生毕业带来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为本息回收创造良好条件。

与国家开发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省份(高校),要参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校)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

           201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