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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助中心〔2016〕106号

发布时间: 2016-08-05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7 【大】 【中】 【小】 访问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计划单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暑期及新生入学期间,是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及其家长迫切需要了解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关键时期,也是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敏感时期。近日有极个别媒体片面报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切实让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各地要高度重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资助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切实组织和推动地方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学校,抓住暑期和新生入学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做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要将资助政策、资助项目、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申请程序等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在“时、新、快”上下功夫,畅通渠道,创新形式,贴近人心,不留死角。要确保学生资助热线电话顺利畅通,及时为学生和家长答疑解惑、解决问题。

二、守土有责,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置相关舆情。各地要立即建立起学生资助工作舆情研判、处置反馈机制,具体责任落实到人。近期一旦发生与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出入较大甚至恶意炒作的媒体报道事件,必须立即主动应对,绝不能等待观望。要在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材料,查清事实;要在第一时间与媒体负责人及当事人沟通,采取措施,消除影响;要在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告当地和上级主管部门。

三、讲求实效,及时报送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要及时收集、整理典型材料,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我中心将择优推荐到中央媒体或相关网站进行宣传报道。请各地将暑期及新生入学期间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于920日前,报送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85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黑龙江农垦总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