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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核算系统上线数据切换期间有关工作和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120号

发布时间: 2016-09-01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7 【大】 【中】 【小】 访问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中央部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平稳规范开展,确保贷款及时准确拨付至高校,现就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核算系统上线数据切换和回执录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做好核算系统上线数据切换期间有关工作

为规范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现核算精准到每一位借款学生,国家开发银行将于2016910日(周六)上线助学贷款核算系统,上线数据切换及调试时间从99日(周五)17:30起至912日(周一)8:30止。在此期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助学贷款手机APP将暂停服务,支付宝在线还款及银联POS机刷卡还款功能也将暂停使用。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速将核算系统上线数据切换事项,告知有关区县和所属高校,并组织做好贷款受理安排和对学生解释疏导工作。受理截止日在99日以后的区县,可向省级资助中心和省分行提出申请,适当延长受理截止时间,以保证申办贷款学生不因系统上线受到影响。如有疑问,可致电国家开发银行95593客户服务热线咨询。

二、做好电子回执录入工作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有关安排,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接收借款合同电子回执功能于1010日关闭。各高校务必在1010日前,完成借款合同电子回执录入,并核对(更新)高校收款账户信息,保证后续贷款拨付与接收顺利进行。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回执录入和账户信息核对工作。凡因学校录入回执不及时、核对账户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拨付贷款被拒绝的,由学校负责。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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