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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资助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53号)

发布时间: 2020-07-17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7 【大】 【中】 【小】 访问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校、会计学院:

为推动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教财函〔202039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数据质量及资助工作精准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资助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进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资助系统)全面应用和数据质量全面提升,努力实现“3个100%”和“3个零误差”目标。“3个100%”,即学校机构100%纳入系统管理,资助项目100%纳入系统管理,资助信息100%填报。“3个零误差”,即资助系统中在校生数据与实际在校生数据之间“零误差”,资助系统中困难学生数据与实际认定困难学生数据之间“零误差”,资助系统中资助数据与实际资助数据之间“零误差”。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学校账号数据质量

重点解决四方面问题:一是“空壳学校”问题,由省级资助部门在资助系统中将无在校学生的空壳学校设置为“无效”状态。二是“学校隶属关系与实际不符”问题,由省、市两级资助部门在资助系统中调整学校隶属关系。三是“账号缺失、下发不及时”问题,教育部将按照《关于做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账号核查与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助中心〔202035)要求,根据学校(机构)代码管理系统每个季度发布的新建学校(机构)信息,统一创建、下发账号。四是“账号不能登录”问题,由地方资助部门在资助系统中核实账号是否存在,对账号存在但提示密码错误的,重置密码即可使用;对账号存在但提示无效学校的,由资助部门与本级学籍部门确认学校信息审核情况,省级教育信息化管理部门核查学籍系统中的学校信息同步情况;对账号不存在的,由省级资助部门协调省级教育信息化管理部门将统一用户管理平台中的账号信息同步至资助系统。

(二)提升学籍数据质量

重点解决四方面问题:一是“在校生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相关学校应按《办法》要求,在学籍系统及时完成新生建籍、转学、休学、死亡、毕业、升学等操作。二是“停办学校在校生信息”问题,协调学籍管理部门和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及时处理已撤销、已停办学校的在校学生信息。三是“学籍重复”问题,协调学籍管理部门和学校及时处理问题学籍。四是“学籍系统与资助系统在校学生数据不同步”问题,由省级教育信息化管理部门做好系统运行环境保障工作。

(三)提升困难学生数据质量

重点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录入不全”问题,由学校将所有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录入到资助系统中。二是“困难等级认定结果录入不全”问题,由学校将家庭经济信息模块的所有学生进行困难等级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录入到资助系统中。三是“对建档立卡等五类特殊困难学生未开展困难等级认定”问题,由学校对教育部“下灌”到资助系统中的五类特殊困难学生,逐个核实、认定,并在资助系统中录入困难等级认定结果。

(四)提升资助数据质量

重点解决六方面问题:一是“资助项目不全”问题,由地方资助部门在“地方政府资助”模块定制地方政府设立的资助项目,学校在“学校资助”“社会资助”模块定制相应资助项目。二是“资助名单录入不全”问题,由学校在资助系统中填报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等各类资助项目的全部受助学生名单。三是“建档立卡学生‘未受助’且在系统中没有填报‘未受助原因’”问题,由学校在资助系统中填报“未受助原因”,其中中职学校按月填报(2月、8月不填),其他学校按学期填报。四是“学生资助信息录入不完整”问题,由学校完整填报银行卡号、资助标准、发放时间、发放金额等信息。五是“资助信息审核不及时”问题,由学校及时审核已录入的资助名单,由资助部门对学校审核通过的资助名单按系统设定程序进行再审核。六是“财政资金信息录入不及时”问题,由省、市、县级资助部门在财政资金模块中录入国家资助项目财政资金拨付信息,并上传预算文件扫描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将“学生资助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列入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学籍、财务、资助、信息化等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为资助系统全面应用和数据质量全面提升提供学籍数据、人员、经费、设备等保障。

(二)夯实管理责任

地方各级资助部门和学校是资助系统应用的主责单位。地方各级资助部门主要领导及幼儿园园长、中小学校长、中职学校校长、高校分管领导是资助系统应用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校应严格按照“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资助数据的录入和审核工作,确保资助数据准确、完整。

(三)加大培训力度

各地要加强资助系统应用与资助数据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分级培训体系,采用线上与线下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力度,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人。每位管理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培训,确保人人操作熟练。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与案例,推动本地区每一所学校用好资助系统。

(四)按时高质填报

各地各校应在完成学生毕业操作前,按照《办法》要求最晚于当年731日、次年131日前分别完成春季、秋季学期所有资助信息的录入和审核工作(各项业务操作时间要求参见附件),确保符合“3100%”和“3个零误差”目标要求。

(五)做好技术服务

各地要建立资助系统分级技术支持服务机制,逐级收集、处理系统应用问题。原则上,资助业务与系统操作问题由上级资助部门负责解答,系统运行环境保障问题由各省教育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解决。省内或中央部属高校无法解决的系统应用问题,由省级资助部门和中央部属高校上报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呼叫中心,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或反馈。

(六)加强省级运维

各省教育信息化管理部门要加强资助系统运维保障,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进一步提升运维保障能力。要配足资助系统运行所需服务器、网络带宽等资源,配备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专职运维人员。要加强资助系统每日人工巡检和技术监测,确保资助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七)强化跟踪督办

各地要建立数据录入与审核工作进展情况分级跟踪督办机制。要结合地方实际,建立督办责任包干机制、线上实时跟踪机制、线下随机抽查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机制、对滞后地区和学校实地指导督办机制等。教育部有关部门将对各省(区市)和中央部属高校应用资助系统情况和报送数据质量进行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略

 

附件:1.研究生资助子系统业务操作时间要求 

ad9ce195b4da1da6528636055c38050f.pdf

      2.本专科资助子系统业务操作时间要求 

78d2dac378b21ae7d8e9e16ddfed78c6.pdf

      3.中职资助子系统业务操作时间要求

e9d2226f82a5bc6c11a3c9acbef483e5.pdf

4.普通高中资助子系统业务操作时间要求

        206cbe8456c28b4eb417dd612142077a.pdf

5.义教资助子系统业务操作时间要求

        417f94230d30ad543c3ed750cf88939b.pdf

6.学前资助子系统业务操作时间要求

        4d670d64c5a01adae11ab8f5d3ca36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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